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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名!陇南市成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0-26

为不断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男性125名,女性25名),具体岗位详见《成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以上;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成县户籍(2023年10月25日前迁入)。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红绿色盲;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组织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四)优先招聘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陇南成县发布、成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09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8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成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视力和净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缺考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由县公安局出具审查结果。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成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纳入公安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同时配发装备和服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后的考核由成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按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后调整工资结构,按照不同层级明确工资标准增长机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为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成县公安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 0939-5924025

县人社局 0939-3220255

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 0931-872785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9-5921210

成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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